某些非货币性资产的取得源自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取得的非货币性资产,其常规使用的寿命不应超过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的期限。但若企业使用资产的预期的期限短于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规定的期限的,则应当按照企业预期使用的期限确定其常规使用的寿命。非货币性资产的后续计量以其常规使用的寿命为基础。企业应当于取得非货币性资产时分析判断其常规使用的寿命。非货币性资产的常规使用的寿命有限的,应当估计该常规使用的寿命的年限或者构成常规使用的寿命的产量等类似计量单位数量;无法预见非货币性资产为公司能够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应当视为常规使用的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常规使用的寿命有限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常规使用的寿命做复核。非货币性资产的常规使用的寿命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并按会计估计变更进行处理。
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末对常规使用的寿命不确定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常规使用的寿命做复核。如果有证据说明该非货币性资产的常规使用的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做处理,并按照常规使用的寿命有限的非货币性资产的处理原则进行会计处理。